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福建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福建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工作,計劃錄用247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zaS貴州163_163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_163貴州事業(yè)單位考試信息網_貴州163網
一、資格條件
(一)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3年3月8日至2001年3月8日期間出生),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要求的為準;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資格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公職的;
3.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4. 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 考錄后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以及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6.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 錄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
8. 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但在報名之后、錄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的,取消其考錄資格。
(三)專門職位
下列人員可以報考專門職位: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高校畢業(yè)生服務社區(qū)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并于2019年9月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我省報考者;由福建省兵役機關批準入伍、服役期滿,符合此次招考相關規(guī)定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四)起止時間
本次招考,服務基層項目考生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日;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或輔修證書的時限可放寬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未經公告的與時限有關條件,截止時間均為2019年3月8日;需計算年限的,開始時間均為相關經歷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時間均為2019年3月8日,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考
本次招考的網絡報名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以下簡稱“福建考錄網”,http://www.fjkl.gov.cn/)進行;要求現場報名的職位,以招錄單位通知為準。
(一)查詢
報考者可于2019年3月8日后登錄福建考錄網,通過《福建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表》查詢職位信息,通過《福建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查詢招考職位相關條件的政策解釋、考錄規(guī)則以及報名注意事項等。
(二)繳費、報名
報考者應在2019 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錄福建考錄網,提交個人信息并繳納報名費。
本次考試在各設區(qū)市政府所在地設置考場,報考者(包括加考公安基礎知識的考生)可自行選擇在任一考區(qū)參加考試;報考需要加試其他專業(yè)科目的職位,只能選擇福州考區(qū)參加考試。
(三)查詢初審結果
報考者可在繳費成功次日起的兩個工作日后,登錄福建考錄網查詢初審結果。每個考生只能成功報考1個職位,初審通過后不得改報其它職位。
(四)申訴審核
2019年3月11日上午9:00—3月18日下午17:00,報考者與招錄單位溝通后,對“專業(yè)資格不符”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及時通過福建考錄網“申訴通道”申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裁定。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可于2019年4月10日9:00—4月19日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一)筆試
4月20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4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論》
4月21日上午09:00—11:00《公安基礎知識》(公安系統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
報考者可于2019年5月24日后通過福建考錄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全省最低合格線。
少數民族報考者報考少數民族自治鄉(xiāng)機關、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或專門面向“少數民族”招考的職位,可以按照所報考職位公共科目總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在筆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按招錄單位的隸屬關系與設區(qū)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辦理加分手續(xù),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試
按照招考人數1:3的比例,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按招錄單位的隸屬關系分別在福建考錄網或設區(qū)市網站上公布。
面試前,招錄單位或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復查。
面試安排在6月中下旬。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規(guī)則
A類職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行測》+《申論》)/2×50%+面試成績×50%
B類職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行測》)×50%+面試成績×50%
公安系統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5%+《公安基礎知識》成績×15%+面試成績×50%
(四)其他專業(yè)科目考試
需要加試其他專業(yè)科目的,具體安排及成績計算規(guī)則由招錄單位在福建考錄網上另行公告。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招考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需進行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能力測評或體能測評的職位,面試合格考生全部參加測評;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的,取消錄用或遞補資格。
考察對象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錄用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擇優(yōu)確定,并在相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新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最低服務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關政策規(guī)定以及錄用職位約定的執(zhí)行。
六、遞補
面試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由此造成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在規(guī)定時限內,從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專業(yè)科目考試、心理測評、體能測評、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遞補參照面試環(huán)節(jié)的做法執(zhí)行。
七、注意事項
1. 本次招考職位所設的非領導職務,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任職時將根據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及其有關配套規(guī)定辦理。體檢、考察、試用等環(huán)節(jié),若國家有頒布新的標準或辦法,按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 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 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錄資格并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錄用后不報到的,有服務期要求但在服務期(含試用期)內提出辭職的,記入考試誠信檔案5年。誠信檔案的使用,按照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福建省公務員局
2019年3月7日